【IBE】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及其政策解读

2023-10-20 04:47:26 来源:资讯中心

  原标题:【IBE】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及其政策解读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及其政策解读

  2023年4月19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京规自发〔2023〕96号),并于5月25日在官网对其进行了政策解读。现将通知全文及政策解读予以转发: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实施两年来,有效解决了一批制约我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遇到的消防难点、堵点问题,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颁布实施,很多类型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日益增多,对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标准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在此背景下,我委通过持续跟踪评估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对《指南》进行了动态修编。

  此次修编的目标是实现《指南》覆盖更多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问题,同时确保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目标、技术合理性与工程经济性更加统筹协调。修编的主要内容包括:

  目前,《指南》修编稿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发布实施,可作为我市范围内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相关工作的依据。

  《关于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通过,我委印发《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23年版))。现将《指南》(2023年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两年来,我委持续跟踪评估《指南》实施效果,不断收集分析改造案例,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适时启动《指南》动态修编工作。

  《北京城市总体设计(2016年-2035年)》提出总量控制、减量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城市发展进入有机更新时代。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同,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受自身和旁边的环境条件限制,往往存在难以满足现行消防技术规定要求的矛盾。2021 年 3 月,我委印发实施《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实施两年来,有效解决了一批制约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遇到的消防技术问题,为顺利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受到社会各方普遍肯定。近两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行动的不断深入实施,亟需对《指南》进行动态修编。

  (一)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客观需要。根据近两年消防设计审查数据统计分析,装修、改造类项目已占到全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总量的90%以上。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的需求更加旺盛,更新的形式和业态也日新月异。在此背景下,原有《指南》内容已无法完全覆盖和解决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遇到的消防技术问题,亟需根据当前城市更新行动有必要进行动态修编。

  (二)《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的法规要求。《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五条对城市更新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有关部门能够准确的通过城市更新要求,依法制定相适应的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要求,有必要对《指南》进行动态修编,确保相关条款内容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和满足我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需要。

  (三)推动城市规划建设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完备、科学的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是支撑和推动城市规划建设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委已将编制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纳入2023年度区域标准立项计划,通过不断动态修编《指南》,并跟踪分析实施效果,积累应用案例,可为区域标准编制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益的参考。

  此次《指南》修编未对适合使用的范围进行较大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仍最重要的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二)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或具备使用条件,且已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建筑利用改造项目。

  本《指南》不适用于住宅室内装修、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临时性建筑、村民自建住宅、老城区胡同四合院等的改造。

  此次修编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不涉及对新建项目疑难问题的释疑,不贪大图全,力求务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修编内容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从总体上看,此次修编共保留原条款31条,修订19条,删除5条,增补28条。在体例上,仍参照《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划分总则、基本规定、建筑规划设计、消防设施、消防电气五个部分。

  从条文内容的定位看,最重要的包含三种类型:一是与现行规范标准一致,作为明确执行尺度和要求的条文,共16条;二是在维持现状和旧版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性能补偿、提升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性能的条文,共38条;三是对消防安全影响不大,在确有困难情况下允许维持现状的条文,共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