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行动!惠安这家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被罚!

2024-02-03 12:53:45 来源:杏彩官网下载安装

  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案例介绍、处罚结果、法律依据、宣传提示”四个方面,对存在的隐患单位场所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和警示宣传,以身边的案例引导各企业、个体户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

  2024年1月26日,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业园区某厂存在封闭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堆放物品遮挡室内消火栓、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且该场所一层空置、二层为服装加工厂、三、四层为印刷厂、五层为家具加工厂,属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承租职责,管理混乱。

  对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标准和遮挡消火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76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一定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消防演练。

  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功能复杂,经营业态多,火灾荷载大,装修多采用易燃材料,加之用火用电频繁,极易引发火灾。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流量大,内部违规设置临时摊位经常堵塞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部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没办法实现火灾的早期预警和初期处置。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分租普遍、转租频繁,容易形成“房中房”“店中店”,出现商铺违规住人、违规施工作业等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极大。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对场所内疏散道路不熟悉,逃生自救能力不强。

  各出租方与承租方、管理单位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瓶车入室停放、充电。

  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