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则(二)

2024-04-08 20:42:42 来源:杏彩官网下载安装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办理,近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讨拟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则》,并印发告诉,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组织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辅导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产生火灾事故的,依照《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则》,严厉追质问责。

  第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检查、消防检验和存案检查手续,禁止擅自改变修建运用功能及用处。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禁止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用房禁止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与其他修建合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运用耐火功能契合标准要求的砖墙、楼板和防火门(窗)与修建内的其他场所进行分隔。电缆井、管道井应当依规则进行防火封堵。中小学校、幼儿园室内装饰装饰用到的资料的焚烧功能应从严操控,并契合《修建防火通用标准》《修建内部装饰规划标准》规则,禁止运用易燃、可燃板材、彩钢板建立建(构)筑物、分隔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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