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发布 2019-20年度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规划设计奖·城市设计专项奖开始征集

2024-01-01 15:05:22 来源:杏彩直播官网首页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是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全国建筑设计领域最高荣誉奖项之一。自2018年开始,该奖项设立“城市设计专项奖”。

  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评选办法》,中国建筑学会启动2019-2020年度建筑设计奖评选工作。其中,“城市设计专项奖”的初评工作由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设计分会负责组织。

  为规范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城市设计专项奖评选活动,提高中国建筑设计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质量,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申报及评审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附则。

  1.项目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无工程质量事故,且无其他社会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建设和投资规模;

  2.项目在申报截止前竣工验收合格,且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1年以上的非临时性建筑,运作状况正常。项目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不足一年(即2019年1月1日之后应用)的,不能申报;

  3.已获往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城市设计专项奖的项目(申报材料)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范围有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建设项目,以及境内设计单位完成的境外建设项目。

  6. 以国内设计单位为设计主体的境外项目需在申报书的项目简介中,对项目背景、依据的规范、标准及执行情况做简要介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委会评审参考。

  7. 合作项目需提交合作方共同签署的申报协议或约定。对于境内外合作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应至少参与包括初步设计在内的各主要阶段设计工作。申报主体单位应对合作单位、人员、设计分工等相关信息做必要说明,如实反映设计合作、设计成果的真实情况,在得到相关各方的共同认可后方可参评。对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别由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合作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应对合作单位、人员、设计分工等相关信息做必要排序和说明,如实反映设计合作、设计成果的真实情况,在得到相关各方的共同认可后方可参评。

  申报主体单位须是承担项目设计的主要机构或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建设、监理单位等);独家完成的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项目,经申报主体单位与参加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申报主体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来核查,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密、著作权和署名权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凡因以上问题引起争议、投诉等,后果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承担。

  1.设计说明:Word文件,项目概况500字以内,设计特点800字以内。

  3.其他文件(已有奖励、专项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其他申报单位同意申报声明等)。

  JPG格式,3张,建议分辨率150dpi,竖向排版,版式应依照提供的模板。内容有项目名称、总平面图、建成照片、主要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及相关分析图、必要的说明文字等内容。图纸比例不限,但须清晰表达设计内容、技术难点、技术创新。展板内的建筑图片除解释性的分析图外,均应采用实景照片,不允许采取效果图。(注:版面中不得出现参评单位及个人隐私信息,违反规定者按无效材料处理)。

  作为网评材料,要求每张展板的尺寸为1000×1414像素,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1M。

  长宽比例为16:9,限20页。介绍内容有城市设计基本思路、创新点及实施情况等。

  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的照片,JPG格式,精度300dpi。限20张以内,所有照片均需提供作者。

  效果图、总图、分析图格式为jpg或tif,精度300dpi以上;平立剖面图格式为dwg或pdf文件。

  1.强调城市设计在营造城市街区、街道、广场、建筑和建筑群及社区场所中的创新和引领作用。

  中国建筑设计奖申报与评审工作条例中对奖项数量的设置为最高限值,评审应本着高标准、宁缺毋滥原则,依据真实的情况确定奖项实际数量,可以空缺。

  本附则是对条例的补充,与条例具有同等效力,本附则的解释权为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设计分会,自2020年7月1日起试行。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主要完成人员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个人会员。非会员可通过中国建筑学会官网会员管理系统申请入会。

  2019-2020年度建筑规划设计奖·城市设计专项奖评选统一使用中国建筑学会奖项申报及推荐管理系统来进行申报信息登记。奖项系统于2020年7月1日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上正式开放。

  申报附件材料须在系统上提交,申报附件材料和申报展示材料发至邮箱。系统下载“城市设计资料要求文件”。

  2019-2020年度建筑规划设计奖·城市设计专项奖的受理单位为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设计分会,负责奖项答疑与申报材料接收及形式审查。

  1. 城市设计专项奖的初评工作由城市设计分会负责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之间。

  2. 城市设计专项奖的终评工作由中国建筑学会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份。

  3. 关于2019-2020年度建筑设计奖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中国建筑学会官网关于的通知。

  地址: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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